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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是我們修的路,你要是不給錢,就不要過哈!”
我又一次凝望了老頭子許久,隨後點了點頭,也不再廢話,隻是朝李大富擺了擺手:“給錢。”
在得到二百五十塊錢之後,原本都快直不起腰的老頭子,頓時喜笑顏開的站起了身。
至於我,也不再理會,上車便跟著李大富開車前往其中。
“媽的,這個老家夥真他媽的賤,老子真想把他拖到沒人的地方,直接給一把掐死!”
我看了眼胖子,隨後朝著後視鏡努力努嘴:“真動手,我們就廢了。”
胖子順著後視鏡再看向老頭的方向,麵色頓時一變:“日他媽,這他媽估計就是專門劫道的吧?”
但見之前藏在樹林裏邊的人,已然是來到老頭身旁分錢了,大概三個年輕人,無一例外,手上都拎著一杆槍。
這也是我剛剛為什麽強忍著怒氣,引而不發的原因,一旦動手,說不定一發鋼珠就射過來了。
我能打歸能打,但終究是肉體凡胎啊。
想了想,我又停下了車。
“胖子,等會兒把藏在底座的霰彈槍拿上來,我看了看這幾個人的形象,像是少數m族,這批人我們惹不起,揣把槍,免得進去又出什麽事情。”
注:(有懂的人,在評論區隱晦解釋一下為什麽惹不起,我就不寫了,免得又被舉報。)
“好嘞。”
說罷,胖子便來到車底座下,將藏在裏邊的一把霰彈槍給拿了上來。
臨到這種人跡罕至的地方,法律的作用已經很低微了。
這個年代,像這種地方,到處都是各種黑社會性質的團體,特別是像平武縣這種漢z民族混居的地方,那更是混亂的不行。
我跟李大富都忽略了一個問題,就是不該開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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