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章 怪異的合同(4/4)

...


“怪異的條件?”顏若有些疑惑。“能說給我聽聽嗎?”


餘瑩點點頭,一字一句的念道。


“第三十六條,藝人簽約公司後可以談戀愛,但不允許有第三者,一經發現立刻開除。”


“第三十七條,藝人談戀愛後必須公開。”


“第三十八條,藝人不得嫖..”


說到這裏,餘瑩的臉已經開始慢慢變紅了。


哪有公司會有這麽奇怪的條件啊!


很多公司不都是藝人不得談戀愛嗎?為什麽這個公司可以!


前兩條就算了,第三條是什麽鬼!


察覺到兩人的疑惑,魏青開口解釋道:“這是李總特別要求加上的,每個員工合同上都有,是為了預防藝人無德。”


顏若此時也長大了嘴巴:“可以談戀愛???”


魏青笑笑:“對,李總說了,與其私下悄悄戀愛,不如大方公開,愛情是人類社會中最美好的東西,遇到真正喜歡的人時是無法左右自己的。”


說完,魏青又補充道:“但不是讓你們亂談戀愛,最起碼得保證自己喜歡才行,還有,李總說了,公司的藝人一定是靠才華吸引人的。”


“如果沒有才華,那就繼續鍛煉,總有辦法。”


聽完這些,餘瑩的嘴巴都快能吞下一個雞蛋了。


公司老板這麽人性化的嗎?


然而,還沒等兩人消化完畢,魏青又遞過來一份合同:“那個沒什麽問題就簽了吧,這個是保密合同。”


顏若抽了下嘴角:“這又是什麽?”


“也沒什麽,就是不能透露李子修的真實信息。”


魏青笑笑:“還沒告訴你們吧,剛才的李總,就是李子修。”


顏若:!!!


餘瑩: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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