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的把手抽回,錢就放回她褲兜裏了。
夏琳一摸剛才卷成一團的錢早沒影兒了,那是十七塊多,全家人快半個月的收入!
漁民們種的地少,都靠打漁為生,換些錢和糧食,在家裏吃是委屈不到自己,但在外頭是很窮的,至少這個年代的小漁民,在沒有賣貨渠道的前提下,手裏的活錢很少。
在這種情況下被人偷走了十幾塊錢,她能不跟你拚命才奇怪了,所以平常一貫膽小的夏琳,死死扣住任情的手腕:“錢呢,我的錢。”
任情慌了一瞬,但馬上理智回攏,這個時候她不能慌。
“笑話,我怎麽知道你的錢在哪,但你捏著我的手,想要搶我的錢是怎麽一回事,醜話說在前頭啊,你要是想搶我的錢,我可是沒那麽好說話的,而且你這個窮逼,你有錢嗎?”
嗯,要不是賣了這麽多魚,夏琳也不會有錢。
任情才不會怕,就算講到派出所去,她家裏有錢,就說是平常家裏長輩們給的,夏琳有什麽證據證明這錢是她的,就算柳綿綿作證說她也看到了,但柳綿綿跟夏琳是同學,又跟任情有衝突,她隻要咬死這兩人串通起來汙蔑她。
對對對,就是這個理由。
在那一瞬間,任情已經想到了借口,至於夏琳丟了這錢會怎樣,那就不是她可以考慮的了。
這麽多錢,足夠她去買個新的搪瓷杯子,還能買到一雙上海產的簇新的溜冰鞋,她早就想要一雙屬於自己的溜冰鞋了,想到這裏任情越發堅定自己不能認慫。
認了,她就是個賊。
不認,這事兒八九成能抹過去。
隻要她咬死了這錢是她的,剛收回來的錢上麵沒有記號,夏琳又是個窮的,她怎麽證明這錢是她的呢。
於是任情抬高了下巴:“我爺爺奶奶,我爸媽,每個月給我的生活費不知道多少,我偷你的錢,你有沒有搞錯,你能有幾個錢,在學校一天五分錢都不敢花的人,反倒是汙蔑起我來,這事可真是太好笑了。”
這話不假,老任可是供銷社的主任,誰能說他家缺錢?
本章已閱讀完畢(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