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 一個說對方偷錢,一個說自己沒偷是對方汙蔑。
“姓名。”
“任情。”
“夏琳。”
“職業。”
“學生。”
“學生。”
張所長用手指點了點桌麵:“你們都說說,什麽情況?”
這回任情便不敢先說了,她隻是很愛玩,又不是沒有腦子,她讓夏琳先說,然後自己再找到對方的破綻,見她不開口,夏琳隻得把自己賣魚的經過說了。
“......一共是十七塊二毛錢,都是我賣魚的錢,你可以說我窮,連你都知道我家裏不富裕,為什麽要偷我的錢。”夏琳知道任情有錢,她在學校是個名人,身上穿著的,用的東西就沒有一樣的差的。
“這錢是我爺爺奶奶給我,我平常存起來的,絕對不可能是你的,而且這錢也不是十七塊二毛,應該比這多吧,不信你們數數?”
任情一把就把錢掏了出來,包括她自己的幾毛錢在裏麵,是要比夏琳說的錢更多些的。
而剛才夏琳把賣魚得來的錢本來捆在一起,現在揉成一團,看著就是一把散錢,萬晗皺著眉去數,有十八塊多。
任情便越發得意:“看吧,數量就對不上,你的錢說不定是丟在哪裏了。”
萬晗也皺眉,直覺告訴他,這個女生講的不對。
但他也沒有證據指出這個女生講的哪裏不對。
這回夏琳也急了,眼眶裏都是淚,她辛辛苦苦的起個大早,賺了點錢本來以為給家裏做貢獻了,誰知道讓這女的就這樣輕易摸走了,她怎麽這麽大意,簡直是廢物,現在她也說不清了,因為錢比她說的多,任情肯定在裏麵放了她自己的錢!
“怎麽樣,大傻子,現在證明這錢是我的了吧。”
“我有證人的,柳綿綿看見我在家屬樓賣魚。”
“是的,我看見她在家屬樓賣魚。”
任情眉毛一挑:“那又怎樣,她親眼看見我偷錢了嗎?”她知道的,這女人過來的時候兩人已經產生爭執了,如果對方不撒謊,她根本無法證明自己從夏琳口袋你偷錢。
本章已閱讀完畢(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