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6章 證物很蹊蹺(3/3)

板,這些人都能證明衛然出去和回來的時間。


“我問過那些人,他們都見過衛然出門和回來,更何況他是騎著單車出去的,如果我要出門,並且拐個彎作案,為什麽不走路出去,延長回來可能的時間,半路上再騎車,而是一出門的時候就騎著車,能讓所有人都能估算出他進去和回來的時間,這本來就不合理。”


衛軒接著說:“如果他是走路出去的,來回的路程,加上買菜耽擱的時間,大概是兩個小時,但衛然是騎車出門的,來回也就一個小時十五分鍾左右,拐個彎去實驗小學門口作案,即便是時間線再巧合,也至少需要一刻鍾的時間,據隔壁店老板說,他出門的點是六點鍾,據唐雪說,他回來的時間點是七點二十,那個時候小學的案子才剛剛發生不久,如果衛然要去小學門口作案,時間就是不夠的,而且他還騎著自行車,在濱海沒人看管的自行車有多容易丟,難道您能不知道?”


這年頭治安可太不好了,自行車鎖在家裏頭都能給人偷走了去,放在大馬路上還沒人看著。


嗬嗬,等回去再推,就算自行車沒有被偷走,那豆芽菜呢?


那麽大一包豆芽菜,肯定不見了。


而衛然沒有第二次去買豆芽菜的記錄,這是很有利的證據,證明衛然在中間並沒有做過多的停留,而是筆直回店裏的。


王大哥沉吟片刻:“時間線確實是有力的證據,現在辦案的是誰,怎麽這麽馬虎?”


衛軒:“是侯軍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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