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向東也沒耍賴,直接就認了。
他都這把年紀了,日子也過到了頭,讓派出所把他抓起來,讓國家給他養老也挺好的,索性什麽都招了。
“是我幹的,我就是想老唐競聘不了。
孩子我丟在哪裏,我自己都不知道,反正我走了好遠,估摸著她找不回來的地方,才把她丟下去,我自己都找了好久才找回來呢,她肯定是找不到家的。”
.......
派出所的同誌聽到都震驚了,怎麽會有這麽惡毒的人,歐女士更是氣的肺都要炸了,跳起來給了周向東兩耳光,聲嘶力竭的吼道:“她才四歲不到,每次見到你的麵都叫你周叔,你這個人到底是怎麽想的,怎麽會對一個這麽大一點的孩子動手,就是為了升職?”
隻是個職位而已,就能讓人這麽瘋狂了嗎?
警察看到這種情況,通常都會意思意思攔一下,實在是攔不住也沒辦法,受害人家屬都有情緒的,可以理解,就算是罪犯在警察這裏也是分等級的,最討人嫌的就是強奸犯跟拐賣兒童的。
像周向東這種,還是熟人,故意丟棄人家的小孩子,比拐賣兒童的更可惡,派出所裏麵有幾個女民警,都恨不得抓花他這種人的臉。
還有人涉世未深的,以為他在開玩笑呢。
“就因為升職?”小民警驚訝道:“你不會是故意往自己頭上潑髒水吧。”
被人拉了一把,在這裏待久了,什麽人都見識過。
比起當年設局的小保姆來說,真正丟棄孩子的這個人才是最可惡,因為他出於惡意,也很清楚自己的行為會給別的家庭帶來什麽,還是做了。
柳綿綿跟警察說:“是我自己想起來的,我對當時的情況記憶也不是很深了,隻記得有人走近,今天我看他穿的鞋子跟那天一樣,關鍵是他走路的樣子, 有個標誌性的動作,也是一模一樣,我突然就想起來了,絕對是他沒跑了。”
周向東做了這麽多,到退休也隻是個普通職員,待遇也比較差,家裏倆兒子都不和氣,老二畢業以後幹啥都不行,老大也怨恨他,這輩子活的渾渾噩噩,再看老唐什麽都比他強,周向東心裏憋著一口氣,一直都順不下去,想撒氣都沒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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