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個人馬上把這個消息反饋給了警方。
不用多說,警方派人去問過了房東,得知是兩個獨身男人帶著個孩子住在這邊,平常很少下樓以後,馬上就派了警力上去踹門,結果可想而知,果然是彩鈴的兩個兄弟帶著林林住在那裏。
被發現的時候,林林正在吃方便麵呢,為了穩住這孩子讓他別哭,這倆人也是費了一番功夫的。
起初帶走的時候,林林確實不哭,但一到晚上他就要找媽媽了,這兩人沒辦法,隻能給林林喂了少量的安眠藥,這孩子在這裏的幾天,一直都是昏昏沉沉的,上一次為了打電話回去,兩人讓林林清醒了一會兒,等他一醒來就用方便麵和火腿腸這些垃圾食品哄著,吃完了又下藥讓孩子睡覺。
被審問的時候,彩鈴的兩個弟弟還覺得一點事都沒有。
那是自己親外甥,他們又沒有對他做什麽。
原來,剛開始衛霆是雇他倆看著孩子,想騙家裏一筆錢,答應事成了給他倆一人五千。
起初兩人覺得這錢好掙,不就是幫忙看著一天孩子嘛。
但等錢到了手,就心裏不平衡起來,憑什麽他家加起來才一萬塊嘛。
要跟衛霆平分,你看衛霆幹不幹,這錢都是從他奶奶跟爸爸那裏騙來的,給他倆一萬也是看在是自己小舅子的份上,還想多要,真是貪心不足,兩人見這錢實在是好騙,一不做二不休,幹脆咬牙幹一票大的。
綁架案那可是要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,最高可以判到無期,如果這個孩子生命出現問題,有可能還會判死刑,也就這一幫法盲覺得綁架自己孩子不算綁架。
就算衛霆是孩子父親,以勒索錢財為目的的綁架,就已經形成了綁架的事實。
這下,不光彩鈴的兩個弟弟被抓,連衛霆都被抓了。
直到這個時候,衛然才後知後覺,原來自己報案的後果有這麽嚴重,他連忙跟警察說,自己不追究責任。
支隊長看著這法盲:“民事案件是你不追究就沒人追究,刑事案件可是要公訴的,你說不追究也沒用啊,綁架是事實,就算自己兒子也不能隨便綁架啊。”
衛然呆住了,他不知道報案的後果有這麽嚴重。
“不過,這件事情不是你不是報案就能私了的,真是少見,自己兒子勒索老子,老子還心甘情願的被勒索,你這兒子就萬幸被抓進去了吧,留在外頭也幹不出什麽好事出來。”
衛然被人卸了力一樣,癱坐在原地,支隊長說的話還在耳旁嗡嗡作響。
他自認為對衛霆很好了,他要管店就給他管著店,他要開店他就資助開店,但他依舊不滿足,不僅惦記著父親的店,還惦記著繼母打拚的那一畝三分地的財產,他甚至連自己親兒子都能綁架了要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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