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明浩猶豫了良久,幾次將手指搭在了扳機上,死死咬著後槽牙。
“砰!”
三十米不到的距離,對於一顆11.43毫米的子彈來說,瞬間打穿完全是基操。
不了解這種口徑子彈的人,可以想象一下大名鼎鼎的‘芝加哥打字機’,也就明白這種子彈的威力究竟有多大了。
一名雙手托著一支殘舊斑駁的莫斯伯格500的大胡子,連轉身的機會都沒有,便被這發大口徑彈頭,洞穿了背心,在前胸位置爆出一片血花。
樸宇哲瞬間轉過身,就看到崔明寶手裏那支M1911的槍口處飄散出淡淡的硝煙。
毫無疑問剛剛崔明浩在千鈞一發的情況下,救了他的一條命。
雖然在此之前,樸宇哲對於崔明浩這個人不是很喜歡,總覺得他身上的書生氣太重,做事瞻前顧後沒有決斷性。
可現在,他必須認下這個人情。
他完全沒有想過,這支手槍的槍口,在十秒鍾之前,是對準了他的後腦勺的。
“我們不能留在這裏,要利用這裏的地形,移動起來才有機會。”
“如果有機會,你就直接帶著武器離開,我會想辦法,幫你將他們拖住的。”
說著,樸宇哲拔出腰間的格洛克17,雖然口徑隻有9毫米,遠比不上崔明浩手裏的M1911的那種大口徑威力巨大。
但對於一個身經百戰的特工來說,口徑大小對於戰局影響不大,致命位置任何子彈穿過都是一個死,打在腳指頭上也不會直接致命。
而且他手上這支格洛克17裝彈量有17發,這對於他來說才是最重要的。
崔明浩吞咽了一口口水,用力的一拉身後的背包,大手在樸宇哲肩頭用力一拍,用力的一點頭:“我們分頭走,不要管武器的事情,我希望你也要活著。”
說實話,在這一刻,崔明浩其實已經放棄了殺死樸宇哲的想法。
畢竟,當年的事情,跟麵前這個小子沒什麽直接的關係。
他並不希望,因為自己的原因,在牽連樸宇哲就此喪命。
結果,他的想法,顯然沒能說服樸宇哲,就在他轉身衝出掩體,借助周圍卡車的遮擋,轉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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