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1章 這一天,我等了五年(中)(1/2)

苟長正話音一頓:“被告辯護律師一直試圖將公眾視線牽引到江龍凶殺案上,他這種行為是在逃避被告的剩下二十項罪名。人證物證具在,被告的剩下二十項罪名已構成犯罪事實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”


“請原告律師注意自己的措辭,我並未故意轉移視線,而是遵從案件的因果關係來進行辯護。”杜預不客氣的打斷苟長正:“正因為被誣陷冤枉,被告為了秉持最基本的正義,將江錦集團的犯罪證據保存下來,所以才選擇逃逸、拒捕。”


“《華夏刑法》第二十條規定:為了使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於正當防衛,不負刑事責任。”


“根據原告方提供的資料可以看出,當時警方全城通緝,甚至下達了可以直接擊斃被告的命令,被告是在自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,被迫進行的反抗。”


“一派胡言!”苟長正忽略了主審法官的眼神示意,直接站了起來:“公安機關象征著社會的公允和秩序,如果人人都像被告這般為了一些不知真假的資料就和警方對抗,那整個社會不就亂套了。他當時完全可以配合警方調查,但是被告顯然從未考慮過這件事情。”


“他在新滬高中便利商店唆使店主報警,惡意幹擾警方判斷,最後被警方包圍逼入死地,仍舊不知悔改,借助警方的同情開車衝撞世紀新苑,造成多名幹警受傷,而且還罔顧法律,綁架江辰,公然挑釁警方!”


“他的所作所為令人發指,態度囂張、惡劣,必須要予以嚴懲!”


苟長正一口氣說完,分毫不讓的看向杜預,這兩個辯護人都將主審法官忽視,似乎審判長的存在隻是為了維持庭審秩序。


“苟律師,公安機關如果真如你所說的那樣,我相信被告應該不會傻到以一人之力對抗整個江城。他之所以堅決不跟警方配合,那是因為警署內部有些人心懷不軌,時刻準備殺害被告,根本不給被告說話坦白的機會!”


“杜律師,你可不要信口雌黃,汙蔑相關部門。”苟長正冷冷一笑,他心裏清楚殺死江龍的就是我,警方的通緝、追鋪全都有法可依,根本不存在滅口一說。


杜預沒有回答苟長正,而是看向主審法官陳海義:“我的第三份證據是一段監控視頻。”


他從公文包中拿出一個U盤遞給書記員:“這段視頻中記錄了某些執法人員的行為,這是其中一段,恰巧被監控拍到。”


法庭大屏幕上開始播放U盤內的監控視頻,我一眼就看了出來,那是在接近市中心處,我因為著急給劉瞎子打電話,停下出租車向旁邊商店裏的母女借用電話。


後來電話沒有借到,反而偶遇祿興,發生了激烈槍戰,當時商店周圍的監控將這一切都清楚記錄了下來。


在場的所有人中,隻有我和杜預知道,那兩名肆無忌憚對我開槍的警察,其實是祿興和蚯任假冒的。


監控畫麵中,第一位警察進入店內,緊接著沒過一會,祿興假冒的警察就下車掏出手槍,毫不猶豫的對店內開槍射擊。


視頻繼續播放,到了後半部分,人們更是能看到身穿警察製服的祿興對著身邊的同伴下手,親自開槍打碎了他的腦袋。


這殘酷到歇斯底裏的畫麵遠超眾人想象,法庭內鴉雀無聲,全都緊緊盯著大屏幕。


“視頻真偽我在來之前已經請鑒定部門給予鑒定,這是證明書,現在原告辯護律師還敢信誓旦旦的保證我是在汙蔑

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