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城,是他救下了你們所有人,可現在你們是如何對待他的呢?讓他穿上囚衣,給他戴上手銬,限製著他的自由,用槍指著他的腦袋,然後坐在高高的位置,用俯視的眼光看著他被審判!”
“杜律師,你所說似乎有些跑題,如果你的最後一份證據提交完畢,我將向法官重新提出質證申請。”苟長正打斷了杜預的話語,他不得不這麽做,庭審現場已經被杜預主導,人們都在順著他的言語思考,這樣下去會對原告方非常不利。
“跑題?我隻是在陳述事實罷了。”杜預拿出了自己包中的最後一份文件:“這是被告高健擊斃那名罪犯的DNA化驗單、血樣分析,以及從其住所新世紀歡樂園地下室找到的受害者照片,從蠟像館中剖出的受害者殘肢樣本分析,經檢驗和五年前保留的受害者信息完全一致!以上資料全部由市分局刑偵科提供,內容真實可信。”
“你的這份資料隻能表明被告擊殺了一位罪犯,並不能證明被告本身的行為無罪。”苟長正還在死撐著,江家付給了他天價律師費,如果他把這場本該必勝的庭審給弄砸了,那他將身敗名裂。
“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,有立功表現,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;有重大立功表現的,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。被告高健孤身一人擊斃罪犯,不畏生死保衛攔江大壩,避免了潰堤,救下整個江城數百萬生命。這樣的邀天之功,難道還抵不過逃逸、拒捕、交通肇事嗎?”
杜預說完後,百名旁聽者和幾位法官都閉口不語,陷入沉思。
情況對原告方越來越不利,苟長正搶先在主審法官開口前說道:“法不容情,縱使被告辯護律師所說全部屬實,但犯罪就是犯罪,公然挑釁法律,必將接受製裁。我向主審法官申請,請求重新開始質證!”
苟長正一番話說得也確有道理,法不容情,幾位法官頻頻點頭。
“重新開始質證我看沒有必要了,這最後一份證據也該露麵了。”杜預放下手中的公文包,走出被告辯護律師席。
“你要幹什麽?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離開席位。”
“我隻是要為你們展示證據而已。”杜預不顧法警阻攔,大步穿過原告席位走到窗邊,一手將厚厚的窗簾拉開。
陽光有些刺眼,透視儀屏幕上的字跡變得模糊。
“這人想要幹什麽?”
“庭審現場為避免案件內容外泄,不能隨意拉開窗簾,杜律師你是在知法犯法。”
杜預沒有理會他們,隻是指向窗外:“你們往那看。”
旁聽席和陪審團率先站起身體向外張望,原告方、主審法官隨後也順著杜預手指的方向看去,他們的目光好像被什麽東西吸引,久久沒有轉頭。
被法警架在中間,我也好奇的踮起腳尖,目光越過窗台,看到了法院正門。
在那二十多級台階上站滿了身穿電工服、機修服的搶修工人,還有當時在大壩上抗洪待命的軍人,而最吸引人注意的則是在台階最上方,市分局刑偵科除陳鋒外的所有刑警身穿製服,麵向庭審現場。
由鐵凝香和吳猛帶隊,身姿挺拔,高舉右手敬禮!
“外麵那些人就是當初在大壩上的工人和警察,他們是站在生死第一線的勇士,也是被告拯救大壩的目擊者,我在來之前並沒有強迫他們陪同,但是他們依舊選擇過來,哪怕無法進入庭審現場,他們也要為被告作證!”
杜預深吸了一口氣,目光掃過法庭中的所有人:“本案中法律正義和自然正義存在絕對落差,我想要說的是,司法,不僅關乎紙麵規則的落實,還關乎規則背後的價值訴求,更關乎倫理綱常,以及人心所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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