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他劃進了上門女婿的行列。
父親年紀大了,她也到了適婚年齡,她也該找個合適的男人帶回家。
全錦繡因為從小被父親帶大,性子大大咧咧,帶著幾分男性思維。
當初的顏邦就是接受不了她這副又像哥哥又像姐姐的樣子,死活不同意和她在一起。
顏邦在全家待了五年,全錦繡哄了他小三年,最後就是捂不熱顏邦的心。這要換成其他妹子,肯定早就傷心死了。
但是全錦繡可不是一般妹子,她見顏邦死活不同意,她立馬也換了目標。
她擇偶的人生格言是,男人千千萬,不行咱就換。
所以對異性,她一慣稟行的就是,看得順眼就上,對方不同意再說不同意的。
和林彥,她也沒有直來,而是在跟對方吃了三次飯,打了四次球,騎了五次摩托,摔了六次跤後,她才征求對方的意思。
她像個哥們兒一樣,打完球,兩個人都一身的臭汗,她突然拍了拍林彥的肩膀,“喂,我覺得你還挺不錯的,要不咱倆處處?”
林彥的表情當時挺滑稽的,他先是被嚇到了,接著就是一臉的驚訝,還沒等他拒絕。
全錦繡又道,“兄弟,別急著拒絕。你看我,長得不錯,身材也好,手上也有點兒小錢,你跟我在一起不會有什麽負擔。而且我們玩了這麽多次,咱倆也挺合得來的。這世界上有六十億人口,能碰到一個自己看得順眼,不反感的人,非常不容易。所以,我給你時間好好考慮一下。”
然而,全錦繡給他的時間,也隻是去更衣服洗澡換衣服的時間。
全錦繡去了更衣室,換了一件頗帶女性感覺的長裙。
全是因為她長得好看,短發長裙,也有特別的美感。
人都是視覺動物,總會不經意間就被美的事物所俘虜,所以林彥同意了與她交往。
交往到結婚,全錦繡隻用了三個月的時間。
林彥的身份很簡單,無父無母,一家上市公司的經理,為人勤勤懇懇,做事兢兢業業。
與全錦繡結婚後,林彥便辭掉了工作,進了全家控股的公司。
進了公司後的林彥,從沒靠著自己的身份作威作福,他相當低調,靠著自己的努力,在公司裏贏得了所有人的尊重。
林彥算是全家的上門女婿,但是他低調沉穩的性格,讓他贏得了不少好感。
全錦繡也暗暗自喜,自己眼光不錯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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