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錚上輩子曾經有過一段時間,特迷文.革那個時代背景的作品,電影,電視劇,小說,隻要能找到的,他都看。
曾經在2004年火爆熒屏的《血色浪漫》,宋錚自然看過,而且看了不止一遍,第一遍看過之後,覺得過癮,第二遍看過之後,感覺有點兒觸動,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之後,他才終於看明白了,屬於那個時代人的一段血色浪漫。
年代的記憶,濃烈無悔,觸動心靈。
作為一個沒經曆過那個年代的人,從很多角度來說,宋錚完全理解不了那個年代的種種,既因為它的古老和落後而不齒,又對那段坎坷的曆史感到好奇,不明白究竟是一種什麽情感,造就出了那樣一個特殊的年代。
人們在約束下自由得活著,聽起來就充滿著矛盾,但那個時代的人們卻貌似又活的很是瀟灑。
關於《血色浪漫》這部小說,宋錚覺得它想講述的不僅僅是鍾躍民,張海洋和周曉白那一幫人的種種,而更是他們所代表的那個時代的所有人。
幾個朋友的成長史,便可大抵將曆史上稱作“老三屆”的那一代人的成長與辛酸,刻畫的淋漓盡致。
一群從稱之為老燕京的“頑主”的朋友,伴著父母的曆史問題的影響,而被迫進行了第一次人生分割,他們的生活因此改變。
這是一次人生轉折,將許多人的社會等級第一次,也是決定性的一次分成了兩撥:一撥參軍,一撥插隊。
參軍的大有前途,而插隊的可能就此退出社會的主旋律。
作為故事的主人公,鍾躍民是幸運的,因為他是在知青中,少有的那部分可以被調回,而重新參軍的人,這也預示著他不同凡響的人生的開始。
因為在文.革之前,所謂的頑主隻不過是逞匹夫之能得到得一個番號,它並不存在著基本的社會差異,至少宋錚在看這部小說的時候,是這麽認為的,不然就不會出現小混蛋這樣一類挑戰他們的人了。
關於鍾躍民,他給宋錚的感覺非常深刻,因為他活的很灑脫,他的人生從來沒有過永久的停頓,而是一直在路上,這似乎是故事中所強調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人格魅力。
在路上,這三個字將鍾躍民的一生下了一個不大不小,恰到好處的定義,也預示了他不斷地人生轉折與瀟灑的生活態度,也便成了他最特別之處。
而當鍾躍民返鄉重征入伍後,他也就再一次的踏上了主旋律的曆史舞台,軍隊的大有作為也成了日後轉業的砝碼。
可鍾躍民與眾不同的人格魅力,似乎又一次與普通人認為的人之常情開了玩笑,立過二等功的營長,竟當起了街邊沒有執照的小商販,靠賣煎餅為生。
這種泰然處事的人生態度不得不讓人心生敬佩,同時更覺匪夷所思,琢磨不明白他到底是哪裏來的勇氣,可以如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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