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一章 尋找寧偉(3/5)

尤其是將對方射殺之後,還吹吹槍口這一細節,把他描寫得實在是太冷血了,在宋錚的眼中,李東平飲彈身亡應該是一個意外,正如同寧偉自己所說的:我對你這條命毫無興趣,寧偉根本沒有要殺他的理由。


從寧偉走上黑道後的種種行為,應該說他還是有良心的,至少他恩怨分明,許多人認為他欠鍾躍民的,要宋錚來說其實恰好相反,應該是鍾躍民欠他的才對,鍾躍民被他連累才坐了幾天牢,寧偉在找到錘子後,明知道錢已經被揮霍掉,根本拿不回來了,卻還是狠狠的把錘子揍了個生活不能自理,而且他對受傷的四名保安表示歉意,但對錘子及其同夥殘廢卻表示很滿意。


可以說,寧偉是為了鍾躍民揍的人,盡管明知道要付出一生的代價,這就叫恩怨分明,哪怕是後來成了逃犯,還念念不萬要還那50萬給大哥,這就叫有良心。


姍姍幫過寧偉,他就明確表示要報答她,天底下的人誰都可以殺,也絕不殺她。


姍姍反問了一句:那鍾躍民和張海洋呢?你能下得了手對他們開槍?


寧偉就不說話了,他確實是下不了手。


寧偉發現李東平跟蹤之後,對姍姍說:肯定是張海洋的手下,我得好好逗逗他。


姍姍也驚懼地勸說寧偉不要殺人,對方畢竟是個警察。


雖然寧偉凶狠地回答,他已經沒有退路,殺了那麽多人,抓住就是一個死,並且表示眼裏已經沒有黑道和警察的分別,隻要擋他路的,都得死。


但是姍姍的勸說多少應該有點作用,而且,不看僧麵看佛麵,不念魚情念水情,張海洋手下的兄弟,總該要網開一麵吧?


最重要的是,李東平對寧偉,根本構不成實際的威脅,打暈他,離開換個地方躲藏不就行了?


宋錚個人的感覺來說,寧偉甚至應該是有點兒欣賞李東平的,覺得李東平就像是當年還是個新兵蛋.子的自己,從本質上說,他們都是同一類人。


可以設想一下,如果李東平不拔槍,兩人空手單練,到最後倒下的多半不會是寧偉,徒手對搏致命的幾率要小得多,如果李東平重傷倒下,已經奄奄一息無力反抗,難道寧偉還真的會再補他一槍?


但是李東平拔槍了,事實上,他就是一個十年前的寧偉,有本事,也衝動,自負,毛躁。他對自己的速度很有自信,遺憾的是強中自有強中手,過度的自信並不是一件好事,在他拔槍的一刹那,寧偉幾乎是本能的拔槍扣動了扳機,寧偉無疑是指哪打哪的神槍手,如果兩人在掩體後互射,他或許可以手下留情,隻選擇李東平不致命的部位射擊,譬如胳膊肩膀什麽的,製止他開槍就行了,不幸的是此時的寧偉是一個狙擊殺手,瞄準敵人頭部,把子彈打進對手的眉心,追求一槍斃命,已經成為了他們的本能,這一點正是當年張海洋親手教會寧偉的,真是一個諷刺,於是就有了李東平飲彈身亡,張海洋悲憤欲絕,鍾躍民大義滅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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