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9章 我被帶走了(2/3)

局刑警中隊警員,警號063342。”我回道。


“傅警官,根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,我們現在依法對你進行問詢,希望你積極配合,如實作答,如有虛假或者隱瞞,你將為此承擔責任,我們也會如實向上級反應,請問你是否清楚?”朗健問道。


雖然我不知道他們是因為什麽事情把我帶來問詢,但坐在督察支隊的辦公室裏,我隻能配合。


“我清楚!”


“好,那請問傅警官,你是不是參與了市局刑偵支隊8·11專案組?”朗健問道。


我微微一怔,清了清嗓子,身體坐正了一些,“是!”


朗健看了看身旁的高峰,高峰微微點了點頭,示意他繼續。


“那請問傅警官,你在811專案組負責的具體工作是什麽?”朗健問道。


“不好意思,811專案還沒有宣布結案,沒有專案組領導的指示,我不能向專案組以外的人員透露任何有關811專案的信息!”我不卑不亢的回道。


朗健一怔,眼神中閃過一絲慍色,卻沒能說出什麽。


對於朗健的提問我並不是有意抗拒,按照專案的工作原則,我確實可以這麽回答,當然,我也承認有一些個人情緒,從我第一次見到這個朗健,我對他就沒有好印象。


朗健求助似的看了看身旁的高峰,高峰也看出了朗健的窘迫,向前靠了靠,胳膊抬到了桌麵上。


“小傅啊,我幹了這麽多年督察,我也知道,兄弟部門對我們成見很大,都說我們是專門對自己人下手的,但這沒有辦法,這是上級賦予我們的權力,作為警察,所有的執法行為,個人行為都是要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之內,我希望你能理解,也希望你不要有什麽抵觸情緒!”高峰說道。


我笑了笑,“高副支,您誤會了,我並沒有什麽抵觸情緒,我隻是在遵守專案原則!”


高峰微微點了點頭,“那好,咱們繼續下一個問題,811專案在偵辦過程中,你認為自己有沒有違反警務條例和工作原則的地方?”


“沒有!”我斬釘截鐵的回道。


“小傅啊,別說得那麽肯定,我提醒你一下,雖然我們是警察,但是在偵辦案件的

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