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子嵐疾言厲色的詢問,讓警務室的士官愣住了。
“華教官,難道不是您親自交代的嗎?”
他謹慎的問道。
女孩子不想和社會上的人聯係,不願意接對方的信件和禮品,用這樣的方式拒絕,這種情況很正常。
真正親近的人,自然有特殊的聯係的方式。
華子嵐除了尹天水,沒有給誰留過這個地址。
家裏的親戚,信件都是寄到家裏。
或者直接打電話到家裏。
她的心突然感到一陣陣的疼痛。
尹天水給她寫過信!
難道是因為收到了退回去的信,他才和別人結婚的嗎?
他是不是認為我先失信於他,所以,他才娶了別人?
“你們這裏所有的信件都有記錄。
退回去的記錄肯定也有。
請幫我查查,總共退回去幾封信?具體時間。
還有,寫信人的地址是哪裏?”
華子嵐壓下心裏的怒火和煩躁,和警務室的士官好聲商量著。
她現在畢竟已經不在這裏工作,照理來說,是沒有權力再命令他們為自己辦事的。
可警務室的士官不這樣想,華子嵐的信件是他們奉令退回去的。
可到底奉的是誰的‘令’,現在讓他說出來,好像也說不清楚。
現在事主來討要說法,理所當然要給答複。
何況,華教官受傷立功的事誰不知道?
“您稍微等一下,我馬上幫您查找。
我們都有記錄的。”
他急忙打開旁邊的一個大立櫃,按照上麵標誌的日期翻看。
華子嵐提醒道:
“就從七七年十月份開始查找。”
士官根據華子嵐的提示,拿出一本記事本,在上麵仔細的尋找。
看完七七年的,沒有,他又拿出七八年一月份的開始查找。
嘴裏自言自語道:
“我記得最早是七七年底之前有過一封信的,怎麽沒有了呢?
難道是我記錯了?”
他額頭的汗也出來了。
華子嵐聽清楚他說的話,心裏咯噔一下,客氣的要求道:
“你可以把七七年十月份,到年底的記事本讓我再重新查找一下嗎?”
如果尹天水給她寫信,應該在那一段時間會有。
“可以給您看,這也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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