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怒目瞪著孟凡罵起來:
“你一個高職軍官,就算是沒有談過對象,難道不知道男女之間‘已經有了肌膚之親’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嗎?
放你的狗屁,三十歲的人,有臉說自己年輕,還用詞不當?
你就是狼子野心!
你這不是想汙了我家子嵐的名譽,讓你撿便宜?
做你的春秋大夢!”
孟凡的臉隱在陰影裏,低垂著眼眸,嘴唇緊抿,不再為自己辯解。
華國興看到的,就是他一副‘忍辱負重’的沉重和委屈。
“首長,我是真心喜歡子嵐,我們已經有了肌膚之親,請您把她嫁給我。
我一定會好好的珍惜她愛護她。”
華國興想到當初孟凡和他說這些話時,孟凡臉上的神色複雜。
有尷尬、慚愧、難為情和--歉意。
孟凡的話震怒到了華國興。
他確實看好他,願意提攜他。
做自己的女婿,隻要女兒喜歡,他也可以接受。
但不是以這樣仿佛已經是孟凡的囊中之物一樣嫁給他!
華國興憋著一股氣,無從發泄,自己別扭了一段時間。
那時候,華子嵐還在昏迷中。
他們夫妻心疼女兒,見好不容易死裏逃生活下來的女兒,他們舍不得去責怪。
醒過來了,也想不到去仔細詢問。
誰會想到,孟凡會和他們玩弄心機?
想著隻要女兒自己喜歡就好。
畢竟,她的命還是孟凡救的。
夫妻倆商量來商量去,把決定權交給女兒。
所以,沒有一口應下來,也沒有拒絕。
誤導他們的,不就是‘已經有了肌膚之親’這句話嗎?
當女兒反對這門婚事的時候,他們還以為女兒是在鬧情緒,故意推卻。
媽個巴子!
算計到老子頭上來了?!!!
有幾個當父母的會去問未婚女兒這樣敏感的事?
那不是羞辱她嗎?
孟凡就是抓住了他們心裏的顧忌,讓他們父女、母女相互猜疑、卻不敢點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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