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婷婷和方明輝,在八零年元月十八號,瞞著雲家所有人,去領了結婚證。
戶口簿是雲婷婷偷出來的。
為什麽說是瞞著雲家人呢?
那是方明輝答應雲婷婷做這件事之前,卻是謹慎的和他爸媽商量過,並且得到了他們的同意和支持。
不管用什麽辦法,隻要讓兒子娶到雲家的大小姐,方偉林和朱明珠覺得,就算是兒子到時候被雲家責怪幾句,也是值得的。
都是上流社會的人,哪裏可能真的把事情鬧到眾所皆知、翻臉不認人的?
不就是結一個親家麽?
他們家也不差啊!
況且,真鬧起來,雲家更是丟人。
這個餿主意,就是他們女兒自己提出來的。
自己兒子隻不過正好喜歡婷婷,‘迫不得已’舍不得拒絕罷了。
而他們做父母的,同樣是被兩個孩子‘蒙在鼓裏’,‘事已至此’,隻能接受。
朱明偉聽說外甥能娶到雲家的女兒,被自己女兒弄得煩躁不已的心,頓時仿佛像吃了一顆定心丸。
和華家他沒有敢撕破臉,給各自留了一絲臉麵。
現在,外甥卻是娶到了雲家的女兒,這下子,馬上把丟了的臉麵撿了回來。
到‘領導’麵前去‘匯報’工作的時候,也是底氣十足。
雲婷婷敢做,卻不敢當。
終究隻是二十歲的女孩子,衝動過後,就開始害怕。
她偷偷地把自己的換洗衣服,平常需要用的東西,她喜歡的一些小物件,一樣一樣的搬到了方家給他們準備的新房。
一個二十平左右的房間。
裏麵廚房、衛生間都一應俱全。
整個加起來,還沒有雲婷婷原來自己住的房間麵積大。
雲婷婷心裏的失落和委屈,她都一個人忍著憋在心裏,沒有人可以去訴說。
就是對著方明輝,雲婷婷也並沒有完全放下警惕。
她需要維持好‘雲家大小姐’的矜貴身份。
就算是以後被拆穿了,就算是被別人說是‘假’千金,她也是曾經雲家那矜貴的大小姐!
二十歲的女孩子,很堅強的麵對突然改變的身份。
用謹慎的態度,為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。
方家夫妻給了新兒媳婦一千塊錢,讓他們自己去添置新房裏麵需要的東西。<
本章尚未完結,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---->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