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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(1/3)

K市地稅局雙規葉鳴的依據有兩點:一是他當眾毆打李立和陳偉平,致李立牙齒脫落一顆、陳偉平輕微腦震蕩,均構成輕微傷,有必要重新調查,進一步追究其政紀責任;二是兩年前有一封關於葉鳴收受“宏達廣告公司”賄賂款三千元的舉報信,雖然當時市局監審室已經做了結論,但現在當事人再次舉報,有必要再次立案調查。


其實,葉鳴非常清楚:這兩點雙規他的理由,都是站不住腳的。


首先,他毆打李立和陳偉平一事,市局已經做出了處分結論,並且處分已經生效。現在市局就同一件事再次對自己立案調查,顯然是監審機關自己推翻自己的結論,不說前後矛盾,起碼也是十分荒唐和不嚴肅的行為。


其次,兩年前那封關於“宏達廣告公司”舉報自己收受賄賂的信,也是他們公司內部的問題,和自己毫無關係。


當時,葉鳴還沒調到辦公室來,在一分局擔任市區光明路一線的個體稅收征管。這個宏達公司一直在無證經營,開辦一年多從來沒有申報繳納過稅款。葉鳴在開展“漏征漏管”戶清理時,發現了這家公司的偷逃稅問題。於是,便按程序責令其補交稅款和滯納金2萬餘元,並罰款1萬元。


當時,這家公司臨時聘請的會計找到葉鳴宿舍,硬要塞給他一個紅包,但被葉鳴當場拒絕。


後來,宏達公司補交了稅款、滯納金以及罰款,但同時向市局舉報葉鳴收受了他們三千元。


市局監審室對舉報信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,最後的結論是:那個會計自己私吞了葉鳴拒收的三千元,並向公司老板謊稱錢已經送出去了。後來那老板見葉鳴還是堅持要他補稅罰款,以為他收了錢不辦事,這才一怒之下向k市地稅局舉報……


葉鳴估計:市局之所以要對自己采取雙規措施,一是他們以為自己到省紀委去上訪了,而這是市局領導最反感、最忌諱的事情;二是李立一直不甘心自己沒有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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