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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七章 假良家婦女(1/3)

原來,這個趙經理一直對陶永和施英凱心存怨恨,卻又懼怕他們的權勢,所以一直隱忍著,隻是在平時交往過程中,想方設法搜集他們兩個人的汙點和見不得人的勾當,準備有朝一日對他們來一次致命反擊。


今天他在施英凱送葉鳴錢的過程中錄像,倒不是主要針對葉鳴,而是想錄下施英凱這個反貪局長親自向人行賄的證據,為他將來的複仇計劃再添一把銳利的匕首。


人與人之間產生仇怨,絕大部分都是因為利益引起的。


趙經理對陶永、施英凱產生仇怨,也正是利益的原因。說白一點,就是三個人之間分贓不勻,使趙經理覺得受了委屈、吃了大虧。


當初,清泉賓館是趙經理一個人投資建設的。為了尋找後台和保護傘,使賓館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即使出現一些違法違規的問題,也有人保護和罩著,趙經理便找了他的朋友、陶永的弟弟陶青,邀請他合股經營。同時,還找了反貪局局長施英凱,問他有沒有興趣在賓館參股。


結果,陶永和施英凱便趁機鑽了進來。


本來,趙經理開始和陶青、施英凱商量,他占賓館60%的股份,陶青、施英凱各占20%的股份,由他當董事長,陶青當總經理,施英凱的姨妹當出納。


但是,陶永提出了反對意見。


他把趙經理單獨喊到公安局,直截了當地告訴他:以後清泉賓館可以從事一些打擦邊球的行業,比如開辦洗浴中心或是按摩中心、包房出去給人開賭場等等,利潤空間會很大,他可以保證這些違法勾當不被公安局查處。但是,有兩個條件:一是他和施英凱每人要10%的幹股,二是必須由陶青當董事長。


趙經理聽完陶永的要求後,當時就傻了眼,同時後悔莫迭:自己這不是典型的開門揖盜、引狼入室嗎?自己辛辛苦苦建起來的賓館,一下子就被陶永和施英凱占去了60%的股份,這不是明搶是什麽?<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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