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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二十五章 敲警鍾(1/2)

第二天上午一上班,葉鳴就來到鄒文明的辦公室,從製服口袋裏摸出昨晚施英凱硬塞給他的兩張建行的銀行卡,給鄒文明看了看,然後匯報說:“鄒局長,昨晚在吃完飯以後,清泉賓館的趙經理和檢察院反貪局的施局長兩個人,硬是把這兩張卡塞到我口袋裏。這兩張每張裏麵都是五萬元錢,說一張送給我,一張要我轉交給您。我想現在就把趙經理叫過來,把卡退還給他。”


鄒文明欣賞地看了他一眼,笑著說:“小葉,你有這種覺悟,我心裏確實很欣慰。你的想法沒錯,雖然我們給他們幫了忙,但這是在特殊情況下的特殊處理,而不是我們要以稅謀私。因此,這銀行卡我們絕對不能收。”


然後,他又抬起頭想了想,說:“你昨晚既然已經多次想退還這卡給他們,而他們不要,那就屬於確實無法退還的禮金禮品。按照規定,如果納稅人給幹部送禮金禮品,應該當場拒絕或退還。如果確實無法退還或拒絕的,應該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,並將禮金禮品上交至監察部門處理。所以,我的意見是:我們現在就把這兩張卡上交到監審室去,並由監審室進行登記,注明上交的時間和地點,並要有兩個證人在場簽字作證。這樣的話,以後就不怕他們攀咬或是陷害我們。”


葉鳴有點奇怪地說:“鄒局長,我們為什麽不直接把這卡退還給他們?沒必要交到監審室去吧!”


鄒文明深思熟慮地說:“小葉,我是多年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,對這類事情處理比你有經驗。我之所以要把這錢交到監審室去,有三個原因:第一,昨晚他們送你卡的時候,你已經當場明確拒絕過,但是他們堅持要送給你。你在無法拒絕的情況下,把禮金上交,完全符合相關的製度和規定;第二,你昨晚已經當著兩個人的麵,把銀行卡收下來了。萬一裏麵有人心懷叵測,用手機或是針孔攝像頭攝下了你收卡的過程,而你退還時又沒有錄像證據,將來你跳進黃河也洗不清。所以,我們就幹脆不退,直接交給監審室處理;第三,如果他們是真心實意想送我們這筆錢,你如果現在去退還給他們,他們會覺得心裏不安,而且會覺得我們是不給他們麵子。別人倒還罷了,那個陶縣長和施英凱,是很記仇的。一旦他們覺得我們不收錢,是存心不給他們麵子,是不領情,他們就會對我們懷恨在心,到最後變成我們照顧了他們,結果還得罪了他們。所以,我們隻要把銀行卡交到監審室去,洗脫我們受賄的嫌疑就行,沒必要再去退還給他們。”


說到這裏,他笑了笑,有點解氣地說:“我們出於維護工作關係的需要,給他們賓館減免了這麽多稅款。現在讓他們回扣十萬元給國家,我覺得也好。因為我們上交監審室的禮金,到最後都要上交財政的,也算是從另一個途徑彌補了一下國家的損失,小葉你說是不是?嗬嗬嗬!”


葉鳴對鄒文明的老謀深算深為歎服,不停地微笑著點頭,表示很佩服他的見解和主張。


這時候,鄒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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