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文化局執法人員的醫療費用——”
他剛說到這裏,李毅打斷他的話說:“駱政委,這件事的處理方案,我們是不是先征求一下葉書記的意見?剛剛你們也看到了,夏嬌在葉書記的手機號碼上標注的名字是‘葉大哥’,證明他們關係比較親密。而且,剛剛我去藍月亮對麵的居民小區調取監控錄像時,順便看了一下昨天中午的一段錄像。那時候我正奉葉書記的命令,到對麵的藍月亮演藝中心抓捕兩個涉嫌敲詐葉書記的保安。當我把兩個保安抓獲後,葉書記並沒有跟我們一起離開,說要在那裏跟一位朋友談點事,讓我們先走。
“通過一個監控居民小區與藍月亮之間那條公路的攝像頭可以看到:在我們押解兩個保安走後沒多久,夏嬌就駕駛一台車子趕到了藍月亮,然後匆匆走進店子裏麵,一直過了二十幾分鍾,葉書記先從店子裏走出來。大概十分鍾後,夏嬌也從店子裏出來了。
“從這一段監控錄像可以得出兩個結論:第一,葉書記和夏嬌的關係非同一般,他們要麽是親戚,要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。第二,葉書記不想讓人知道他和夏嬌之間的這層關係,所以他先讓我們離開,然後單獨跟夏嬌會麵。這一點從夏嬌那裏也可以得到證明:她到北山投資兩個多月了,多次受到文化局那班人的敲詐勒索,但她選擇隱忍,一直沒有向葉書記求助,證明她也不想去麻煩葉書記,更不想讓別人知道她跟葉書記熟悉。”
林山點點頭,深思熟慮地說:“小李,你剛剛說我們在處理夏嬌這一邊的人時,首先要征求葉書記的意見,這是萬萬不妥的。剛剛你也說了,葉書記和夏嬌都不想讓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,如果我們貿然那這件事去請示他,會引起他尷尬和反感的。我覺得老駱的處理方案不錯,我們就按普通的打架鬥毆事件,把夏嬌那三個打人的員工行政拘留幾天,讓藍月亮公司負擔那幾個人的醫藥費。隻要那些被打的人沒有鑒定出輕微傷以上的傷情,就可以做普通的治安案件處理。
“至於文化局那幫人的貪腐問題,我們可以讓夏嬌寫一份詳細的檢舉揭發材料,並附上她錄下來的證據資料,跟我們的審訊記錄一起報到葉書記和縣紀委那邊去。這樣的話,我們就不要跟葉書記提起他跟夏嬌的關係這個尷尬的話題,但他又知道我們關照了夏嬌。而且,我們把審訊材料和舉報信報送到他那裏後,他可以堂而皇之地在上麵作批示,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研究處理文化局那幫貪官汙吏的問題,而不必擔心被人詬病說他是為夏嬌報仇。”
駱雄和李毅心悅誠服地說:“林局長高瞻遠矚,這個辦法確實不錯。”
隨後,李毅便再次把夏嬌叫到所長辦公室,給她準備了紙筆,要她寫一份詳細的檢舉控告材料,並告訴她這份材料會交到葉書記和縣紀委周書記那裏去。
夏嬌此時已經知道這三位領導都在幫她,便很痛快地寫了一份舉報材料。然後,她又按照李毅的要求,打電話給福猛子,要求他帶著毛栗子和矮冬瓜回到北山縣來向公安機關自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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