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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4章 籠中鳥(1/3)

黎誌英這個人,隻說創業時期,還是有些頭腦的,能從一個偷渡客,混到擁有自己品牌,這運氣和能力都沒的說。


但這個人的賤格,在其發家之後就展現出來了。


港島九十年代,大名鼎鼎的壹周刊,就是這貨創辦的,港島狗仔隊的名聲也是他揚出去的。


怎麽說呢?如果方源弄死黎誌英之前搞個投票環節,那文藝協會這邊肯定是高票通過。


狗仔隊們對明星的摧殘極不人道,再加上其雜誌標誌性的胡說八道,讓不少知名人士受到過傷害。


壹周刊出了名的博眼球外加胡說八道,比如方源放出一個江湖追殺令,如果讓壹周刊幫忙發布,發出來的一定是江湖女幹殺令!


但架不住老百姓喜歡湊熱鬧,你消息不勁爆人家也不喜歡看啊!


所以壹周刊發展迅速,很快就成了港島,乃至世界範圍內都有一定能量的雜誌。


而黎誌英的賤格程度,也能從壹周刊的特點看出一二了。


上一世,黎誌英後期直接成為禍港人士的喉舌,更是有過極其露骨的禍港言論。


比如“好嘢!川普振奮人心發言,美利堅有義務,也有利益介入港島管理!”


所以說,黎誌英這個人漢奸的程度,相比較陳芳安生隻高不低,畢竟陳芳安生隻是一個人,想影響別人,相對慢一些。


而黎誌英這狗日的,在擁有壹周刊後,可謂是讀者遍港島,他利用媒體的特性幹預讀者思維,那危害就大多了。


“既然你們這些漢奸先動手,我就不客氣了!”方源搓了搓手,以前自己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,現在漢奸們敢來戳自己的癢癢肉,那對不住了,不玩死你們,怎麽對得起重生一遭!


而黎誌英這邊也是徹底亂了,紅星服裝廠如果停止供貨,他的店就得全部停掉,到時候損失的不光是近期利潤,大量顧客也會因此流失,投入別的品牌。


但仇爺讓他去找方源,黎誌英打死也不敢,陳芳安生的屍體還在警署的停屍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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