羊的內髒拉出來,然後扔進小河中。另外一個人,一隻手中提了一隻小羊,正在往冰冷的河水裏麵拽,似乎打算將兩隻活著的小羊羔直接溺死。
“鴻蒙紫氣,收!”
隋戈直接將那兩隻小羊收入了鴻蒙石當中。
那人發現手中的羊羔不見了,先是微微一驚,然後說道:“媽的!真是晦氣,怎麽手一抖,兩隻小羊都被水衝走了!咦,你這小子,是哪裏來的?”
隨後,拉槍栓的聲音響起。
兩隻長槍對準了隋戈。
“你們是偷獵者?”隋戈問道。
他早就聽說藏區附近有不少偷獵者,都是為了獵殺藏羚羊之類的珍惜動物,他不知道眼前這羚羊是否是藏羚羊,但是這三個人的身份卻是呼之欲出的。
“嘿……小子,你是那些狗屁大學生誌願者吧?”其中一個偷獵者不屑地看著隋戈,“知道我們是偷獵者,你還敢站出來?真是活得不耐煩了啊?你難道不知道,為什麽有那麽多狗屁誌願者在這一帶失蹤麽,因為俺們不僅偷獵羚羊,我們也獵殺人。”
另外一個人揚了揚手中的槍,吐掉了口中的煙頭,凶神惡煞道:“小子,你們究竟來了多少人?其實我兄弟說得沒錯,現在羚羊這麽少了,有時候好幾天都碰不上一頭,還不如獵殺你們這些蠢貨大學生誌願者來得方便。一般來說,你們這些沒事找事的誌願者,家境都還不錯,身上少說也會帶個幾千塊的,還有人帶了不少好的相機、手機什麽的。嘿,幹掉你們一個,可比幹掉一隻羚羊輕鬆,而且收獲也多。”
“廢話什麽,趕緊幹掉!”那正在給死去羚羊開腸破肚的家夥冷冷道。
那家夥似乎這三人之中的老大,這兩人聽了,其中一個立即向隋戈做出了要開槍的動作,冷冷道:“小子!要怪就怪你自己多管閑事,你這麽喜歡羚羊,下輩子就投胎做羊羔吧!”
砰!
槍聲響起。
火光在槍口乍現,子彈呼嘯著向隋戈額頭飛來。
開槍射擊的家夥,放下了手中的槍,似乎認定隋戈已經死了。
但是,詭異莫名的事情發生了:
隋戈居然還是站著,紋絲不動的站著,腦袋上麵沒有血窟窿,而那一粒彈頭,卻懸停在隋戈的額前一厘米處,就好像是時間靜止了一樣。
三個人都發現了情況不對勁,先前那兩人再次抬起了槍口,而那位老大也扔掉了手中的匕首,連忙去取肩膀上的槍。
嗖!嗖!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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