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到許逸陽的問題,吳宗現搖了搖頭。
許逸陽微微一笑,說:“最忌諱投創始人兼職創業的公司,你自己本身就是個明星,又是知名主持人,你的事業中心完全在你個人的發展上,隻有少部分精力放在唱片公司,我這種情況下投資你,是沒有任何保障的,萬一你自己的事業發展很好,你逐漸放棄了唱片公司這邊,那我的錢不就打水漂了嗎?”
吳宗現想了想,許逸陽說的確實有道理。
但是,自己現在確實不可能全心全意去搞唱片公司,畢竟自己現在真正在意的,是自己在娛樂圈的發展,自己還想成為台灣省的綜藝一哥。
就在他不知道如何跟許逸陽解釋的時候,許逸陽擺了擺手,直接說:“這樣吧現哥,我給你三百萬美元,全資收購你的公司。”
吳宗現內心激動不已,開口問:“三百萬美元?現金嗎?”
“對。”許逸陽點點頭:“三百萬現金,不過我要分兩筆跟你,收購先給一百五十萬,你還要繼續幫我運營這個公司兩年,兩年後,我給你剩下的一百五十萬。”
說著,許逸陽又道:“當然,我不讓你白幹,這兩年你還像你之前那樣,抽出一小部分精力管理唱片公司,我每年給你五十萬美元的薪酬,也就是說,兩年內,你能夠拿到四百萬美元。”
2000年的娛樂圈,遠沒有後世那麽浮誇。
不是一個大咖隨便參加一個活動就有幾百萬收入的年代。
現在的藝人,要被經紀人、經紀公司盤剝,就像謝霆鋒,雖然現在很火,一個品牌一年的代言費就有兩百萬,但是真正到自己口袋裏的未必有十分之一。
吳宗現雖然現在咖位不低,但這哥們不是偶像派,所以他的主要收入還是在綜藝節目上,這一塊收入並沒有想象的那麽好。
至於唱片公司,現在也還沒有真正盈利。
兩年拿四百萬美元,對他來說,已經是一筆巨款了。
而且,遠遠超出了他的內心預期。
如果許逸陽給他兩百萬美元,他咬咬牙也就把阿爾法音樂賣了。
所以,他略微思考之後,便對許逸陽說:“許總,既然這樣,那就按您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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